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1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吴起县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排查和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切措施,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改任务
根据村镇摸排,县级初步判定,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我镇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性住房共8处,其中张涧村7处鉴定为C级,田南湾村1处冷库鉴定为D级,因此我镇本次经营性自建房整治任务共8处。
三、整改责任人
我镇8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总责任人为王伟,其中田南湾村冷库整治责任人为邵廷岗,张涧村7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责任人为徐向满。
四、整改时限
对辖区内8处需整治工作7月20前全面完成分类整治。
五、整治措施
(一)张涧村徐军、张少武、赵起、张少来、张文兴、张文杰、张学成7户经营性自建房属于同时建设的联排房屋,隐患原因相同,经7家商户协商聘请我镇李江工队统一维修加固,加固方法为地基下挖1米,上顶至挑梁部位,预计加固顶柱34根。
(二)田南湾村刘万玲修建的冷库因山体滑坡,导致房屋结构受损,现已停用并撤离相关人员,设置隔离带,摆放警示标志,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使用。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2为有效开展好安顺市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明确工作推进计划,全面完成“百日行动”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自建房专项整治中“经营性自建房”这一重点集中攻坚,深入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要排查3层(含)以上、人员10人以上、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根据风险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全部采取管理措施或工程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
1.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中村、安置区、批发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风险点:建设年限较长、3层(含)以上、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等的经营性自建房;
3.重点场所:餐饮饭店、宾馆旅舍、民宿、私人影院、酒吧、网吧、茶吧、浴室、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救助管理、办公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4.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房屋结构安全、经营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安全、周边安全及手续办理情况。
(二)落实管控措施
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采取暂停营业等方式落实管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现场排险处置,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
(三)同步组织鉴定
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所有人、使用人)组织专业机构,对经营性自建房同步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精准查找隐患部位,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
(四)及时整改隐患
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重点经营性自建房,要果断采取措施,同步开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对排查初判存在坍塌风险、重大火灾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落实管控措施,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整改措施建议开展隐患整治。
2.对排查发现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擅自建房,未按照许可规定建房,违规加层、改扩建、住宅改门店、改变承重结构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的,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部分,依法组织拆除。
3.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对违法建筑内的违规经营活动,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的原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强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百日行动”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查处整改到位。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所有人)要履行房屋安全首要责任,自觉遵守房屋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对照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级成立督导调研组,每月对各县(区)“百日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开展不到位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台账清单管理。各县(区)要建立“百日行动”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清单要求按期完成整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及时准确将排查信息按规定录入全国自建房归集管理平台,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报送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此处隐藏12166个字……房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做到不漏一栋。以系统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查漏补缺,各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第三方技术单位、行业专家等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自建房以及已管控的自建房开展全覆盖逐一核实,重点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危房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落实、上传照片是否属实、鉴定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二、实施时间节点。
加快推进工程措施治理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自建房危房整治任务。全覆盖核实工作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10月中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县(市、区)全覆盖督查。我区要严格落实“发现即管控”机制,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发现一户、管控一户,确保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已管控的自建房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出现人员返迁、违规经营和排查整治中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等法规内容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行业主管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全面加强自建房“回头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狠抓重点防控。各街道(乡镇)要紧盯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尚未完成改造的危房、腾空防控危房等薄弱环节,发动基层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台风汛期防治预警,加快推进危房整治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7按照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上下要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全旗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旗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一)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自通知之日起至20xx年5月底)
结合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验,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区域为单元,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区域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排查本着“先难后易、先大后小”的原则,从房屋的土地、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研判并填写排查台账。
排查对象和范围:一是对农村牧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是养老互助幸福院、养老院住房,农村牧区、乡镇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卫生所等在用房屋;二是对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居民住房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是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边村的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圈、企业周边等“三合一”(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九小场所”(即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是对城镇违规装修的房。
排查重点:对上述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要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是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履行立项、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投入使用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主体责任行为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排查;二是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作经(出租)、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房屋以及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进行逐项目全覆盖反复排查、专业鉴定。
对排查对象重点核查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办理情况,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行为。
(二)分类施策,集中整治(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经排查出存在土地使用、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未批先建、未按照审批进行建设、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用途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治台账,严格督导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改,跟踪销号,整改一户、销号一户、闭环管理,彻底整改到位。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20xx年7月30日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三类排查重点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2、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旗所有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和其他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措施:一是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恢复建设。二是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依法依规联合惩治。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20xx年10月1日至12月底)
一是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系统化信息化台帐;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监管机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和使用人责任意识,对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房屋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防止私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用途,全面提升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等房屋管理水平,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体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聘请、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以及评估鉴定机构责任。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确保鉴定机构合法、鉴定过程规范、鉴定结果真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强化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及生产经营主体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建立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各类信访舆情,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问责问效。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通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排查整治,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实实在在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