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6-01-01 07:32:04
(精华)实施方案10篇

(精华)实施方案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 篇1

为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根据《镇教科通〔20xx〕254号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在本校开展以“查防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防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学校火灾防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罗国彬校长为组长,陈泽荣为副组长,杨兴富、伍光才、李淼、 韦启华、 王方磊、 明文维 、伍朝勇为成员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学校的活动开展。

  三、整治重点

1、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能正常使用。

5、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相关内容,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水、电、用电设施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季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冬季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冬春季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20xx年11月25日

实施方案 篇2

各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农委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全区从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集中时间统一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近年来,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就,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常见病保持稳定控制,全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流行,也未发生动物源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但是我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一是省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来势汹汹,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内流行的H5亚型禽流感病毒至少5种血清亚型,省内也有病原学阳性产品检出,分布范围广。二是强制免疫质量不平衡。个别畜种、病种免疫抗体保护水平较低。部分地方散养禽、水禽和肉禽没有应免尽免,部分散养和林下放养鸡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免疫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情况。三是防控工作有待加强。我区流通环节监管较为薄弱,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仍然存在。对此,各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保持警惕,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今年春季集中防控的目标任务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必须保持在95%以上,其中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我区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人畜共患疾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特别是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监管。

三、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一)扎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防疫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规划、合理安排,确保在3月15至5月15日期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决不容许出现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同时加强疫苗管理,减少损失,杜绝浪费。

(二)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农业函〔20xx〕x号)要求,严格落实疫病监测、净化和监管措施,严防疫病传播扩散;认真组织落实《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进一步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弹。

(三)配合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区统筹局落实好20xx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按照“四定”监测模式和“五结合”原则,突出活畜禽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 ……此处隐藏12646个字……p>

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

3、无房户的认定。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低保户的认定。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以民政局低保证明信为准。

(三)优先分配的条件及认定办法

1、孤老家庭。指城镇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65岁(含)以上的家庭,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且需单位出信加以证明。

2、大病家庭。指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重大疾病范围进行认定,申请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有主任医师签字、加盖诊断证明章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治疗凭证等。

3、重残家庭。指家庭成员有视力(一、二级盲)或肢体、智力、精神、听力和言语等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家庭。申请时须提交“残疾证”和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等级证明。

4、特困家庭。需出具特困证或县工会证明信。

5、烈属。指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申请时须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属优待证。

二、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户主或推举的家庭成员(简称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到其所在单位申请,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平县廉租住房申请表》后,要附以下相关资料:

(1)家庭收入证明。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租赁住房协议;

(3)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4)申请人属于优先安排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示程序

1、初审(一次公示)。申请人所在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签署的初审意见盖章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报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复审。县民政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签署的复审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不符合理由。

3、核准(二次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申请廉租住房的核准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转来的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签署审核意见。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三)准入、抓阄程序

1、准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年度房源情况、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按照“优先保障特困家庭”的原则,确定分配对象。

2、抓阄。对于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进行公开抓阄。抓阄前1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公布抓阄的时间和地点;

(2)廉租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3)抓阄操作规程;

现场抓阄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工作人员将第一批选房顺序号放入抓阄箱,经公证人员现场验证后,孤老、患有重大疾病、重残、特困、烈属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然后再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抓取房号(房源定为一、二层);

第二轮:工作人员将第二批顺序号放入抓阄箱。未参加第一轮选房的家庭进行抓阄,确定顺序号。按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参加第三轮抓阄;

第三轮:抓阄将直接确认廉租住房的单元、楼层、面积、楼号等。若因故放弃第三轮抽签,则视为放弃选房的权利,由下一顺序号依次替补。

3、取得廉租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续租和退出管理

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应对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查。承租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的次年起,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县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其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经审核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重新签定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租廉租住房。

(二)经审核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租住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三)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形为之一的,取消其廉租住房租住资格: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屋内设施;

2、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内居住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5、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的;

7、有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行为的;

8、退出廉租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算,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收回。承租人在退出廉租住房前,应当结清水电费、收视费、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四、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租住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一)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在审核、公开抽签等主要环节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会同县纪检、监察、公证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的个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已分配的廉租住房要严格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四)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廉租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畅通廉租住房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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