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实施方案

时间:2025-12-31 14:50:05
安全实施方案【锦集6篇】

安全实施方案【锦集6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实施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实施方案 篇1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为目标,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年开始,到年,对全市中小学校所有校舍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七度(西外环以西为0.15G,以东为0.10G,下同)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对处于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实施迁移避险,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改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统筹安排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要精心设计,规范施工;要依据校园具体规划,按照先排查、鉴定,后设计、施工的要求,做到“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美观”,确保工程既符合标准又保证质量;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具备规定资质;要保证每栋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质量,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三)分级办学,分级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中小学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充分发挥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完善全市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信息处理系统。

(二)全面排查鉴定。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综合防灾要求,形成对每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并填报《校舍排查报告》、《抗震安全鉴定报告》,按要求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通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和检测机构,查验所有校舍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确定校舍抗震设防状况,提出加固初步方案并作出施工图设计。

(三)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地质灾害情况、校舍危险程度、使用用途、建成年代、结构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校舍重建、加固改造等规划,到年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学校实施迁移。

(四)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七度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排查出的D级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重建;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优先加固改造无设防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性较强的建筑;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抵制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规划确定废弃的危险校舍不再进行改造,但必须确保不再使用;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 ……此处隐藏5227个字……、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电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电梯管理工作责任,提高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建设文明、有序、安全的乘梯用梯环境。

三、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载货电梯,重点是居民区、学校、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景区景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

(二)重点整治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安全

监管责任、安装维保单位履职行为等。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电梯使用管理,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管理负责,要坚决消除“以保代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制定电梯应急预案)。在电梯使用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2.电梯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停用1年以上,应当在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使用。

3.在电梯桥厢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4.负责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5.确保电梯应急电话、应急报警装置保持有效畅通。

6.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保护现场、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及维修;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

8.对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9.负责落实电梯维护维修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10.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降低和转化风险。

11.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二)加强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责任

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并进行维保责任承诺。维保后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维保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电梯维保单位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坚决杜绝取证单位对所承保的电梯进行分包、转包以及资质挂靠等行为。

2.严格执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在对电梯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时,维保现场必须保证2名持证维保人员。严格执行维保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确保维保质量。

3.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4.设立维保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作出及时到达故障现场的时效承诺,并在电梯轿厢内公布维保人员电话,接到电梯困人等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及故障排除。

5.建立电梯的维保记录、故障情况记录和用户投诉记录,并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电梯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要求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0.发现电梯超期未检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三)加强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实检验把关责任

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检验工作质量负责,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检验质量水平,提高检验工作效率。电梯检验机构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电梯检验工作质量。

2.严格按照承诺时间受理检验申请,安排检验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工作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同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对定期检验到期前一个月未申请检验的使用单位,及时下发《特种设备检验催检通知书》,发现超期未检的要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4.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5.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电梯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进行以下技术把关检查:

(1)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2)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3)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4)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6)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四)加强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有关电梯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建立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电梯监管责任。建立质监、安监、住建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电梯采购、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工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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